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残疾人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宁人社〔2012〕3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6〕141号)精神,现就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确认工作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康复机构可在每年的10月份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018年申请时间为2018年12月 10-14日
受理部门:市残联康复和社区工作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207室)
联系人:吴波、杨长强
联系电话:83630218
二、确认方式
评审工作小组对各机构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后,通过现场查阅资质材料、观摩康复训练与服务、随机调查访问等方式进行核查。
三、公布结果
评审确认工作结束后,评审工作小组向社会公布定点康复机构名单。
附件: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康复机构申请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1月28日
来源: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